发表时间: 2020-05-08 10:45:04
作者: 杭州银融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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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过程中,偶尔会遗失发票,如果丢失的为进项的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
则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的程序,减少办税环节。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
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
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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