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9-05-24 14:33:27
作者: 杭州银融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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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4月1日起,又有重大变化!那么,目前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票据凭证有哪些呢?
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自2013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准予按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申报表填写栏次: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30栏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纳税人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且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政策依据:
❶《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
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买自产农产品时,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
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解缴税款完税凭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可以凭解缴税款取得的完税凭证抵扣注明的进项税额。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不得抵扣。
申报表填写栏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道路、桥、闸通行费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一)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申报表填写栏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在纳税申报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二)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含财政票据)
❶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❷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申报表填写栏次:在纳税申报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8b栏“其他”中。
政策依据:
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❷《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
旅客运输凭证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❶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❷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❸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❹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政策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
特别提醒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看完上边这些发票可以抵扣,你是不是又学到了什么。
下面高顿君给大家重点讲解一下,第七类旅客运输凭证如何抵扣增值税?
旅客运输服务自2019年4月1日起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旅客运输服务是企业日常经营中常见的费用,为了帮助大家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做好应对工作,高顿君整理了其中的相关要点,以供参考。
旅客运输服务自2019年4月1日起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具体抵扣凭证样式
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比如滴滴专车、神州专车将来就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醒开电子普票发票也可以抵扣,详见第2条)
❷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
➀如果取得是充值的“不征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上没有税额,也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➁未来的趋势,肯定很多旅客运输服务会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➂为了发票大家抵扣,抵扣程序要勾选确认: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➃发票抬头必须是单位的抬头(即使不要勾选确认的话)
➄旅行社或网上订的飞机票,取得电子发票,如果发票税收编码属于“旅客运输”同时税率栏是9%/3%的,可以抵扣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如果发票税收编码属于“旅游服务”或税率栏是6%,不属于旅客运输,不属于合规的抵扣凭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❸飞机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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➀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
➁登机牌不行
➂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一定要去查询真伪,实务中很多机票代理机构用的假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比如价格800元的机票,为了多收钱,给您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价格是1800元,所以一定要查询。
查询网址:(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首页中部“电子客票验真”)
http://www.caac.gov.cn/INDEX/HLFW/DZKPYZ/
➃客票上的字母含义:
CNY即人民币
CN代表"民航发展基金"
YQ代表"燃油附加费"。
➄不需要勾选认证,也就是没有360日限制
➅单独复印一张和增值税抵扣凭证一起装订,原件作为报销凭证装订在相关凭证后面。
❹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➀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
➁不含退票费
➂不需要勾选认证,也就是没有360日限制
➃单独复印一张和增值税抵扣凭证一起装订,原件作为报销凭证装订在相关凭证后面。
❺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➀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
➁从政策字面意思:客票上必须要“注明旅客身份信息”否则不能抵扣,具体大家关注后面政策补丁或总局口径。
➂不需要勾选认证,也就是没有360日限制
➃单独复印一张和增值税抵扣凭证一起装订,原件作为报销凭证装订在相关凭证后面
申报表填报
❶申报专项
➀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栏次中。
➁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税额,或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票据,按政策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申报抵扣。
❷统计申报
纳税人申报的旅客运输服务,无论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其他扣除凭证,都要在《附列资料(二)》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中进行统计,该栏次数据不会汇总至第12栏次“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中。
其中《附列资料(二)》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本栏“金额”“税额”≥0。
举个例子
☞某一般纳税人,不考虑其他情况,都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❶2019年4月取得客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1000元,增值税税额90元,抵扣进项税额90元;
❷2019年4月取得旅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2000元,增值税税额180元,抵扣进项税额180元;
❸2019年4月取得旅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公交卡充值发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2000元,税率栏“不征税”,增值税税额0元,抵扣进项税额0元;
❹2019年4月取得航空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上注明票价5000元,燃油附加费0元,机场建设费20元,合计金额5200元,抵扣进项税额5000÷(1+9%)×9%=412.84元;
【注意:机场建设费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❺2019年4月取得高铁票,票上注明金额3000元,抵扣进项税额3000÷(1+9%)×9%=247.71元;
❻2019年4月取得客运大巴的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0元,其中有800元的客运大巴的发票没有旅客身份信息,抵扣进项税额(2000-800)÷(1+3%)×3%=34.95元;
申报:可抵扣的客运服务进项税按照填表分类,可分为2类
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1000元,可抵扣进项税90元;
❷取得其他扣税凭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客票行程单、高铁票、客运大巴的发票。
不含税金额=
2000+5000÷(1+9%)+3000÷(1+9%)+(2000-800)÷(1+3%)=10504.50元;
可抵扣进项税=
180+412.84+247.71+34.95=875.50元。
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的情形
❶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❷购进非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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